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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发表于 2007-11-16 15:09 只看该作者
NPAP全国高新职业人才认定项目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按照“政府行为推动,市场行为实施”的基本模式,1996年由原国家科委、国家教委、中国科学院、电子部、建设部、军总后、农业部、机械部、化工部等九个部委相关部门牵头共同组建“全国高技术产业化协作组织”。随着高科技产业化进程的发展和国家相关机构的调整,全国高技术产业化协作组织又陆续增加了公安部、卫生部、外贸部、经贸委、国家计委、航天工业总公司、信息产业部等多个部委作为核心成员单位。9 ^- ^1 M9 K9 S, |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 [2005]35 号),发挥高协推动各行业高新技术职业培训与就业结合的优势,“NPAP全国高新职业人才认定项目”由全国高技术产业化协作组织下属“全国高科技教工委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直接管理,在全国高技术产业化协作组织的统一规范和协调下,按照高科技产业化发展岗位需求进行高新技术职业人才的培养、认定并定向输送工作。
+ @' [9 X% y7 h0 i& R: S5 x0 {7 f 宗旨:政府推动、市场实施,面向各行业高新技术岗位定向输送人才。 / \7 Q5 I$ d* Q' @
目标:培养高新技术专业人才,促进高科技产业化发展。; l$ V+ N0 f/ ~. X: q) _
“NPAP全国高新职业人才认定证书”由国家科委、国家教委、中国科学院、电子部、建设部、军总后、农业部、机械部、化工部等九个部委相关部门牵头共同组建的“全国高技术产业化协作组织”下属全国高科技教工委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统一印制并颁发。
# C, }9 L+ O0 b* G6 }/ U 本证书表明持证人通过了全国高新职业人才认定项目统一考核,具备了专业要求的技术知识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J) H! v: z$ m1 `% U+ l: y
本证书是持证人员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资格凭证和用人单位录用、上岗、晋升工作人员的重要参考依据。: h/ a$ z2 @3 p$ R2 @ d& J
, V) p5 ~: Q: M$ n/ k' x) H" s 项目官方网站:http://www.npap.org.cn
' z9 `# X1 P4 w+ _: M7 R+ C5 H全国高新职业人才认定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10-51666387 联系人:侯老师,邢老师.
K( M2 S+ g8 v# ^! ?& F, `5 `BLOG:hi.baidu.com/hw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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